申請資格
  1.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請參閱簡章附錄 2)。 
  2. 各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名資格之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